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义务发生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你们是2004年11月10日签订的欠条 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从11月11日开始计算
现在已经是2007年7月了 很明显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
你可以起诉他 你享有起诉权 法院也可能会受理 但是法院在受理后 发现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就会驳回起诉 或者一开始法院如果了解到你的诉讼过了时效的话 压根就裁定不予受理
这就是你朋友说的 起诉他可以 但是胜诉权丧失了
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首先有担保人 你可以找担保人要钱去 担保人担保期限应该是在主债务合同履行届满后六个月内 如果约定不明确的 应该是在主债务合同履行到期届满后两年内
主债务合同履行届满应该是在2006年11月11日 在过六个月应该是在2007年7月11日 所以你可以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也就是担保人赔偿你的损失
另外虽然你丧失了胜诉权 但是债务人也就是欠钱的人自愿偿还你借款的话 也是可以的
最后祝你好运
自认倒霉 没办法的过了时效了
诉讼失效是从讨债之日起算的。
只要让担保人证明,刘某2006年5月分,已经还了5000元,那诉讼时效就从其还5000元的次日起算。
如果保证人不肯证明,你可以像楼上说的,让保证人来偿还。